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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巴黎參與罷工 Grèves et Manifestations à Paris

2016年3月9日 Leave a Comment

台灣社會缺乏左翼脈絡的勞動意識,政府長期以漠視勞工權益來鼓勵投資;我們甚至還有一個為資方權益把關的勞動部。職場上經常可見的晚下班與少休假現象,假期放不完隔年則「一切歸零」,台灣人「勤勞」卻沒有合理的薪資回報。 

分享這篇文章,林柏儀:向「超時工作」宣戰

在巴黎某銀行上班後,體驗跟本地人相同的勞動權利。一年五週帶薪假、每週35小時法定工時,我因工作性質週末常加班,週六加班費1.5倍計算,週日加班費則是2倍。如週末連續工作六、日兩天則週一自動補修不上班(薪水要照給),如週間晚上加班,回到家後要休息滿11小時隔天才能上班。(例:午夜12點到家,則隔天早上11點進辦公室即可。) 而加班該有的誤餐費,凌晨回家沒有大眾運輸工具的計程車費,理所當然,這些都是資方要負擔的。 

在這個社會裡生活、工作的勞動者認為,如果沒有我們這些勞工為資方工作,老闆怎麼能夠賺錢呢?所以加時工作沒有相應的薪水報酬,大多數人是絕對不願意的。上班時間同事們通常都會準時到達,也因為時間一到就得下班,但該做的工作還是得做完,通常在辦公室的工作效率也會提高(偶爾休息一下,該喝的咖啡還是要喝的。)而下午六點一到不需打卡,非幹部級的員工倒是不約而同都會從辦公室蜂擁而出,準時下班。如果工作真的太多做不完,那老闆就應該加人手,而非要求員工自我犧牲。 

我只是巴黎一個普通上班族,但因法律對勞工階級的明文保障,我真的能夠享受下班後的個人及家庭時間,滿足自我的進修和休閒。當然這裡沒有烏托邦,要繳的稅不少,工薪七扣八扣還得扣上巴黎的生活費,法國資方也在想方設法降低成本,勞方亦有人濫用這樣的制度保障。近期爭議的《勞動法》改革也在熱議鬆綁每周35小時工時,所以今天辦公室的話題之一,工會號召工人和學生將在3月9日(今天)進行全國大罷工,預計78.5萬人會參加。 

台灣社會的物價低廉(相對歐美日),生活便利,其實背後有多少都是剝削勞工權益、降低人力成本而來(例如實習生、工讀生、外包、派遣勞工。)也別以為這樣的工作環境和勞動意識只有「非典型勞工」受害,當我看到賣場裡的眾多筆電廠牌,台灣品牌的筆電往往以價格最低廉為競爭優勢之一時,我就會想到,又是哪個便宜好用的台灣人白領用爆肝或無薪假來為台灣出口拼經濟了。 

如果在生活周遭裡,因為超商帶來的方便而無視其惡劣的工作條件,因為影響上班時間而斥責佔領台北車站爭取權利的關廠勞工,台灣人會有cheap又好用(俗又大碗)的國際名聲就真的不是浪得虛名。

 我今天也要參與罷工,這是憲法保障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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