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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兒童受教育的權利

2009年12月29日 Leave a Comment

印度於獨立之初制定的憲法裡保障人民有受教育的基本權利,其後的修正案裡,確認應有一條規範如何保障基本教育施行的教育法案。

討論了16年之後, 印度國會終於在憲法的框架下,於2009年8月通過「兒童免費義務教育權利法案」(Right of Children to Free and Compulsory Education Act, 2009),同年9月獲得印度總統同意頒佈施行。

其中規定,印度6-14歲的孩童有接受免費義務教育的基本權利。此法案不僅僅只是把孩子帶到學校,而是以法律條文規範教育系統的品質,確保學校教學設施的完善、適當的師生比率、教師專業資格等。

法案中最重要的幾個部分包含如下(規範公立學校):
- 全印度所有介於6-14歲之間的兒童有接受免費義務教育的權利。
- 直到完成基本教育之前,沒有一個孩子得因各種理由遭剝奪受教育的權利。
- 完成基本教育的孩子( 8年級)將獲得結業證書。
- 應有固定的師生比率。
- 此法案適用全印度(除了查謨和克什米爾邦Jammu and Kashmir)
- 政府提供經費在所有的私立學校裡預留百分之二十五的名額給來自經濟條件貧困家庭的兒童入學就讀一年級。
- 強制改善教育系統的品質
- 學校教師應於五年內取得專業的資格證書否則會失去工作。
- 學校設施如果設備老舊,應於三年之內改善,否則學校立案證明將被取消。
- 教育支出由邦政府及中央政府共同負擔。

由於此法案沒有將公立學校及私立學校納入一體適用,以及不包含六歲以下的兒童而遭致批評聲浪。為建立一個民主平等的社會而強制私立學校保留百分之五十的名額給貧童,最後亦改為百分之二十五。

資料來源:
The Right of Children to Free and Compulsory Education Act
Parliament enacts Right to Education Act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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